【#Patreon突發時空🇭🇰】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,香港早已面目全非,整個「解放」手術「空前成功」,何時立23條已經無關痛癢 --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。但對剛上台的武官李家超、鄧炳強這「超強班子」而言,儘快、「到位」立23條,就成了他們更上層樓的最重要政績工程,沒有人會比他們更有誘因積極「辦好」特區政府這「憲政責任」,「以報效國家期望」。鄧炳強上任後,立刻強調要積極開始立23條的工作,而不是讓林鄭月娥去表忠,「太上特首」之勢已成。
換句話說,香港的大震盪遠遠還未完。國安法要通過連串案例,才可以讓社會感受到它的「震懾力」,要是23條立法後一宗大案也沒有、成為「紙老虎」,「成何體統」?
於是,23條立法必須「很具體」,去「堵塞」連國安法也未有涵蓋的「漏洞」。
須知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有16種,放在港區國安法的「只有」四大類:顛覆、分裂、勾結、恐怖主義。在「超強Police State組合」眼中,這自然是「不夠」的。李家超上任後已經打開口牌,說23條立法要針對「七宗罪」。這些「罪行」雖然不少都可以用國安法涵蓋,但要是訂得更具體,白色恐怖程度,可以比目前再進十步。以下是對「國安法四大罪」之外「23條七宗罪」的簡單前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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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️國安法三大謊言:無追溯力、只與四類罪有關、使用普通法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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